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组织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3.制定、实施城建档案工作的具体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
4.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组织并指导城建档案工作的理论研究和科研工作;
5.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城建档案违法行为;
6.负责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数字化、保管和利用等业务工作;
7.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更新;
8.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综合科、档案管理科。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城建档案资源建设,做好重点工程、古城保护、城建业务技术档案等接收工作;全年竣工备案的工程档案等报送接收率达100%,档案整理率达100%并及时排架。
2.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提高地下管线档案进馆率,做好利用服务工作。
3.做好档案数字化工作,及时进行数字化转换。利用城建档案数字化成果,开展对外利用服务,推进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
4.推动、指导各县(市、区)城建档案馆(室)档案目标管理复查工作。
5.做好村镇建设档案目标管理工作,抓好长效管理,对已通过评估三年以上的村镇建设档案室进行“回头看”。
6.开展声像档案工作,确保城建重点工程、重要活动声像档案顺利接收进馆。编辑制作城市建设专题资料片5部以上,组织开展老照片征集活动。
7.继续开展“城市记忆”工程的档案资料收集、挖掘、整理和编辑工作。?
8.开展档案编研工作,编辑城建大事记、重点工程简介、利用效果汇编等编研材料。全年编辑四期《城建档案》期刊。
9.做好城建档案宣传工作,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及时充实信息,按照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10.及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确保答复率100%,满意、基本满意率100%。及时做好书记信箱、寄语市长、市政府公开电话、城建110等办理答复工作,确保办复率100%;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率达100%。
11.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无1起因行政行为不当造成行政诉讼败诉,或者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报备管理规定,确保本单位起草的局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备。
12.每月24日(如遇休息日提前至休息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上报重点工作当月完成情况和下月安排。
13.按时完成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为扬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收支情况。
1、收入预算
当年收入预算326.44万元,具体为:
财政补助326.44万元。
2、支出预算
当年安排支出预算326.44万元,具体为:
按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0.0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6.3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支出。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52.9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273.46万元,主要有基本运转支出、临时人员支出、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项目。
3、财政预算内拨款支出预算
财政预算内拨款支出预算安排326.4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0.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6.35万元。
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的补充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